民警執法大隊配備的這款“現場執法記錄儀”體積小巧,民警執法時可以手持,也可懸掛于肩部位置或夾在衣領上使用。這款“現場執法記錄儀”雖然輕巧,但功能極其強大,兼具錄音、拍照和攝像功能,還配備有紅外拍照、對講功能。它內置可充電電池,可連續拍攝6-8小時。
據城管執法大隊工作人員介紹,城管以往執法時,只能由其他隊員借助攝像工具拍攝取證,執法人員自身沒有全程攝像設備,無法做到現場即時取證。有了“南京現場執法記錄儀”后,城管執法人員外出執法時隨身攜帶,可以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攝像錄音,既能規范執法全過程,又能在出現執法糾紛時方便取證。有了“南京執法記錄儀”我們執法就能十全十美的,即維護當事人和民警合法權益奠定了基礎,也是對民警權力的制約和合法權益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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